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X-2024-1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70000.00 元,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包含:数字电路(内网)4 条,
及互联网线路 3 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具有电信基础业务经营资格(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
3.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总公司授权的 分公司或分支
机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直接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同一供应商(总公司)
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
商活动。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 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a.“信
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内 容 : 重 大税 收违 法 失信 主体 ;b.
“ 中 国执 行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
行人;c.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完成前】。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号楼 B 座 815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号楼 B 座 815 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大信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号楼 B 座 815 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X-2024-1101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0000.00 元
最高限价:27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包含:数字电路(内网)4
条,及互联网线路 3 条。
5.2 采购内容: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线路及数字电路项目采购范围内的租用、安装
调试及相关服务。
5.3 服务期限:1 年。
5.4 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5 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5.6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7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1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电信基础业务经营资格(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
3.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总公司授权的 分公司或分支
机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直接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同一供应商(总公司)
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
商活动。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 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a.“信
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内 容 : 重 大税 收违 法 失信 主体 ;b.
“ 中 国执 行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
行人;c.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完成前】。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号楼 B 座 815 室。
3、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确保顺利领取文件。携带供应商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号楼 B 座 815 会议室。
3、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号楼 B 座 815 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1.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1.4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1.5 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6 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2.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
准计取,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106 号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方式:0371-6391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大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 1 号瀚海璞丽 A 座 1705 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663842206
3.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6638422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106 号
联 系 人:赵科长
电 话:0371-639115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1 号院瀚海璞丽 A 座 1705 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66384220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