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
项目地址 | 辽宁省、吉林省 | 招标人 |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 | 项目编号 | 202*****003*******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67.58%其他资金32.4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2 |
项目规模 |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位于辽宁省东北部和吉林省东南部,自沈阳北站引出,经辽宁省沈阳市、抚顺市,吉林省通化市、白山市、延边自治州、长白山管委会,引入敦化至白河铁路长白山站。具体线路为沈阳北站(含)至长白山站(不含),京哈高速K703+653(沈阳北站站中心)~DK0+000(对应京哈高速K704+372.316)~在建敦白铁路DBDK1+900(长白山站站中心),正线线路长度430.133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428.114km,沈阳北站内利用既有线0.719km。 | ||
一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竣工决算审核一标(SBJGJS-1标) | 标段(包)编号 | 202*****003*******001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其他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其他(服务类) | ||
标段(包)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及原中国铁路总 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负责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辽宁省范围内竣工决算审核全部工作。 | ||
投标保证金 | 3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2-30 | 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2026-10-31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注册造价师及以上]或者[注册会计师及以上] | ||
标段(包)估算价 | 159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二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竣工决算审核二标(SBJGJS-2标) | 标段(包)编号 | 202*****003*******002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其他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其他(服务类) | ||
标段(包)质量 | 符合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及原中国铁路总 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 ||
要求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负责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吉林省范围内竣工决算审核全部工作。 | ||
投标保证金 | 3.5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2-30 | 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2026-10-31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注册造价师及以上]或者[注册会计师及以上] | ||
标段(包)估算价 | 187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是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11-01 14:00至2024-11-07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现场领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8 号319 房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26 1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纸质递交 |
递交地址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 号-21 世纪大厦B 座) | ||
开标时间 | 2024-11-26 10:00 | 开标方式 | 纸质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以收到投标文件顺序的逆序开标。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资质、业绩、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2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具备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务的造价咨询单位。 1.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独立承担过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或审核业绩(以签订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或审核合同为准,合同内容须包含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或审核)。 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 年及以上从业经验,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负责过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或审核工作,且为应为投 | ||
标单位在职员工,附其社保证明。 1.5信誉要求: ( 1) 近三年 (2021年9月至今) 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承担过的有关审核咨询服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审核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2) 2021年9月至今(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 2021年9月至今(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21年9月至今(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 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1.6与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核单位及沿线地方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3.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室在五楼,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交易中心大厅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4.内部监管部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张主任*********。 | |||
监督部门 |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主任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935 |
招标人 |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 邮箱 | socker100@126.com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8号 | ||
联系人 | 郭雷 | 电话 | 024-******** |
招标代理机构 | 邮箱 | 无 | |
地址 | |||
联系人 | 电话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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