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
管理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NXNC-2024-0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
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
管理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
管理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答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企业法人;
2.应答人应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3.应答人未在“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应
答。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17:00(北京
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扫描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应为企业全称),发至
smxyd88@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应为企业全称),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比选
文件,逾期不候。①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扫描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④ 
比选文件缴费凭证。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等,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比选文件。3.请应答人
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比选文件费转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收款人:申成华;开户银行:
郑州银行财经支行;账号:****** 000*****40928,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
简写,表达清楚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交管巡防大队七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交管巡防大队七楼
七、其他
河南信乃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
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就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 进行比选,现
邀请满足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报废交通设施处置项目
2.项目编号:HNXNC-2024-027
3.比选内容: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废旧交通设施(隔离护栏、破损信号灯等)的回收处置,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
“比选内容及要求”。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应答人应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3.应答人未在“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的应答。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17:00(北京时间,下
同),将下列资料扫描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应为企业全称),发至 smxyd88@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应为企业全称),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候。
①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扫描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 比选文件缴费凭证。
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在发售截
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比选文件。
3.请应答人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比选文件费转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收款人:申成华;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财经支行;账号:****** 000*****40928,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单
位名称,可简写,表达清楚即可。)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及开选时间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2.应答文件递交及开选地点: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交管巡防大队七楼;
3.应答文件数量:一正一副;
4.应答文件装订、密封:应答文件应用不可拆卸的胶装方式装订,密封递交;未按要求递
交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内容不予承认。
六、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比选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通管
理大队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远航路交叉口向东 50 米
联系人:张浩
联系方式:135*****983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信乃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博东路 39 号 8 号楼 303
联系人:申成华
电话:138*****71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交
通管理大队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远航路交叉口向东 50 米
联 系 人:张浩
电 话:135*****9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乃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文博东路 39 号 8 号楼 303
联 系 人: 申成华
电 话: 138*****717
电子邮件: smxyd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综合保税区 交通管理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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