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
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GCZB-2024-109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
图”应急预案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 万
元,招标人为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编制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说明(一策)、构建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
指挥图和园区虚拟现实技术(VR)全景图(一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
需求及具体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
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
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
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
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
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8 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8 号)。
七、其他
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
图”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CZB-2024-109 号
2、项目名称: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
园一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280000 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最高限价:人民币 280000 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编制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说明(一策)、构建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
应急指挥图和园区虚拟现实技术(VR)全景图(一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
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
(3)服务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
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
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
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8 日
8:00~12:00,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
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9:00,在此时间之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8
号)。
六、本次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潜
在磋商供应商注意查看。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 2 号楼
联系人:孟华
联系电话:166276820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8 号
联系人:刘星举
联系电话:0373-3069696 18637388288
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 2 号楼
联 系 人:孟华
电 话:166276820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8 号
联 系 人: 刘星举
电 话: 18637388288
电子邮件: hngczb69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