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16]05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安海村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已由安凯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安海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连江县安海村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安海村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连江县安海村,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25805元,K=13%,发包价为283450元。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580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连江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197号科技大楼五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西路妈祖商务酒店一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安海村
联系人:陈书记
电话: 139*****70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12号1#405(福州御景物业)(浦上加油站旁)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4*****027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安支行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账 号:****************6600
投标人应在汇款单上注明:“HCZB[2016]05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编号:HCZB[2016]052号
开标时间:2016-11-0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连江县安海村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16]05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安海村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已由安凯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安海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连江县安海村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安海村四块坛道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连江县安海村,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25805元,K=13%,发包价为283450元。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580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连江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197号科技大楼五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西路妈祖商务酒店一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整)。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安海村
联系人:陈书记
电话: 139*****70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12号1#405(福州御景物业)(浦上加油站旁)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4*****027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安支行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账 号:****************6600
投标人应在汇款单上注明:“HCZB[2016]05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路面 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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