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一期二标段)设计、智算中心软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安装服务,建成交付 50PFLOPS@FP16 人工智能算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的全部工作。建设算力运营监管平台、安全防护平台及产业云服务平台,提升算力平台的监管能力、安全能力及产业服务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 *****万元(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一期二标段)设计、智算中心软硬件设备采购、智慧校园扩优提质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安装服务,建成交付 50PFLOPS@FP16 人工智能算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的全部工作。建设算力运营监管平台、安全防护平台及产业云服务平台,提升算力平台的监管能力、安全能力及产业服务能力。主要服务内容包括:2.2.1 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平台设备扩容、智慧校园扩优提质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对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一期)项目现状勘察调研,对运行现状,扩容需求等资料的收集、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针对扩容需求出具扩容方案;满足智慧校园扩优提质建设需求。所有的实施方案均需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详见厂家二次设计”、“建设单位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2.2.2 采购与安装调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量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货,并通过设备及材料到货现场验收;安装调试: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量设备安装及所有子系统调试,满足所有相关使用要求。2.2.3项目初验、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项目初验投入运行: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系统联合调试及上线试运行,完成项目初验;项目竣工验收: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试运行,所有问题得到合理处置,不少于20天的上线运行,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等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0 合同估算价:*****0000.00元 | ||||||||||||||||||||||
2.3其他:招标控制价 1、报价方式:费率限价 2、最高限价: ①勘察设计费: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计费基数,勘察设计费率≤1.6%有效(1.6%为上限)。 ②软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安装、配套工程及建设费用: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计费基准的 100%为上限。 备注: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固定费率不予调整,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注:类似业绩指建设内容为集成类项目、智算中心建设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绩。 3.1.7信誉要求: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品牌冠名支持承诺函。 (2)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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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 ||||||||||||||||||||||
备注: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智慧利川·人工智能新基建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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