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河头镇总校2016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隔河头镇总校)二次
隔河头镇总校2016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隔河头镇总校)二次
| ||||||||||||||||||||||||||||
青龙满族自治县隔河头镇总校2016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隔河头镇总校)二次询价公告 | ||||||||||||||||||||||||||||
日期: | ||||||||||||||||||||||||||||
采购人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隔河头镇总校 采购人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隔河头镇总校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晓东134*****45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春枝****-******* 采购预算金额:201900.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块煤:发热值,不低于6000大卡;挥发份25%-35%;全水分≤8-10%;含硫量≤1%;焦渣特性:粉状;灰分≤20-30% 面煤:发热值,不低于5000大卡;挥发份25%-35%;全水分≤8-10%;含硫量≤1%;焦渣特性:粉状;灰分≤20-30% 项目实施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隔河头镇总校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时需提交如下相关资料原件;(1)提供经2015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标人需要提交所投煤炭产品的检验报告,其中相关检测指标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参数(提供具有检测机构公章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同时需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非法人参标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5、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需同时提供全部加盖红色公章和法人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0-3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13点半至17点半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1日15时30分 询价时间:2016年11月01日15时30分 询价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6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QLGP******* |
标签: 取暖用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