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新香洲邮政综合楼鸿业明园小区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告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新香洲邮政综合楼鸿业明园小区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告
新香洲邮政综合楼(鸿业明园小区)业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开展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政府有关决定,从即日起新香洲邮政综合楼(鸿业明园小区)项目住宅部分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新香洲邮政综合楼(鸿业明园小区)住宅部分的业主。
二、办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办理方式
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以下两种办理方式中之一进行申请:
方式一:业主为自然人的,其集资建房协议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珠海分公司确认后,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性质,将房屋产权从该司过户到业主名下,业主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时应提交“同意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性质办理不动产登记,再次转让应按转让当时地价政策补交地价。”《具结书》;同时,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划拨性质,再次转让应按转让当时地价政策补交地价。”
方式二: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确认的业主名单,在当事人按套以及现行地价政策补交地价后,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直接将房屋转移登记至业主名下。
四、所需资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厅领取或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三)权属转移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
(四)购房发票或房款付清凭证;
(五)税费申报(减免)材料;
(六)具结书(选择第一种办理方式的提交)。
五、办理地址
(一)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东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
不动产“登记难”受理专窗:不动产登记服务厅5号窗口。
(二)有需要的购房业主可以预约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上门服务。
六、温馨提示
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重要证明。为了您的房屋财产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为了您多年“办证难”的问题能尽快得到解决,为了您能及时享受国家的惠民便民政策。请广大购房业主务必积极准备好办证所需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快速有效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希望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您能早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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