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东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2日 10: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
预算金额 ¥2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泽、王佳艺
项目联系电话 0574-********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
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

项目概况

东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RL-*****

项目名称:东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服务要求完成东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需)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项目公告期限一致)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相应内容。
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以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相应内容;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在线解密,解密完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4:30。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网站公布。
6.投标文件制作:
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7.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7.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20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确保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完好,且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备份投标文件被拒收或误投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收件人:王佳艺 联系方式:0574-********
7.2.采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泽、王佳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凯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标签: 人民政府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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