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新疆乐器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新疆乐器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新疆乐器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19: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324 | ||
采购单位 | 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324 |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新疆乐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4-1-C0017-1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新疆乐器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新疆乐器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文艺院团购买流行乐队使用的乐器,可以提升院团的能力,并有效利用人员的特点,为院团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提升演出质量,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采购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请潜在供应商自行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93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86*****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186*****32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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