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农村智能大喇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自治区农村智能大喇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自治区农村智能大喇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19: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候永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203、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9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203、0991-******* |
项目概况
2024年自治区农村智能大喇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
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农村智能大喇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自治区农村智能大喇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农村智能大喇叭项目提供包含施工准备阶段、需求调研、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测试阶段、培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和设备采购、软件采购、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保障及综合管理等领域,包括合同签署、方案审核、开工报审、材料和设备、软件报验、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后期测试及试运行、培训、技术文件整理、文档移交、验收和资产移交及管理等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5、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91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32*****203、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永康
电 话:132*****203、099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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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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