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电子沙盘展示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光伏项目电子沙盘展示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光伏项目电子沙盘展示系统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https://www.zcygov.cn/) | ||
预算金额 | ¥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孔佑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223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59号东凯集团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223 |
项目概况
光伏项目电子沙盘展示系统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895-1号
项目名称:光伏项目电子沙盘展示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59号东凯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181*****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佑辉
电 话:181*****223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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