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南荒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宽甸县南荒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宽甸县南荒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03

项目概况

宽甸县南荒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宽甸县南荒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 12.8737km2,根据 2022 年数据,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 8.6172km2。2023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宽甸县南荒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7.5804km2,本次工程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6422km2,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将达到8.2226km2。本次工程治理后,项目水土流失面积将减少至0.3946km2。本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特点和建设需求,贯彻以水土资源保护为中心,深化“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区”三区建设,有效保护水土资源。

预防保护区:经济效益减退的经济林进行栽植,果园裸地处改造。①经济林栽植30hm2,栽植红松***** 株;②老果园改造4.33hm2,栽植红松3333株,刺嫩芽1650株。

生态修复区:①4 组护岸工程:修建固滨笼护岸 138m。②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岸顶绿化栽植银杏 238 株、七角枫137株、海棠 238 株;红王子锦带 137 株。道路绿化栽植红王子锦带72株、海棠730株、黑心菊925m2。

综合治理区:①南荒沟村3组广场:建设广场 736m2;作业路129m;路灯5个;绿化栽植银杏 30 株、红王子锦带树篱 64m、海棠 40 株、黑心菊 300m2。②荒沟屯广场:建设广场 1320m2;路灯5个;配套建设休闲小品1项、宣传栏1个、景观石1块、围网70m;绿化栽植银杏62株、七角枫50株。③子衿学堂公园:景观跌水1座;作业路171m;植草砖1396m2;仿古路灯 8 个;绿化栽植核桃楸 11 株、美国红枫4株、杜鹃270株、红豆杉30株、百合园640m2、蛇鞭菊144m2、丛生福禄考(花坛)160m2。④3组人居环境整治:治理沟道1条,修建护岸工程107m,其中绿滨垫护岸90m、浆砌石护岸17m,板涵2座;护岸修复 84m,其中混凝土护岸4m、绿滨垫护岸40m、固滨笼护岸40m;路边排水沟 229m,其中排水沟204m、混凝土过水路面25m;院墙修复92m;路灯5个;绿化栽植银杏 28 株;其他工程包括浆砌石挡土墙 61m、入口门头1个、标示牌1个、垃圾清运车1辆。(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药监局楼后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魅力城小区A6-S9门市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lnjhztbdlyxgs@126.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东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起宏
电 话:04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清洁小流 综合治理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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