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餐厅经营服务及市行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EC-A2024104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餐厅经营服务及市行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餐厅经营服务及市行保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餐厅经营服务及市行保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揽过已完成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合同原件)。
3、投标人需具备健全的业务团队,有专职人员负责对接我行所有项目需求。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
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
供相关承诺)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相关承诺)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1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招标
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审查资料复印件到河南省国家大学科
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七、其他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委托,就新乡分行餐厅经
营服务及市行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餐厅经营服务及市行保洁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XDEC-A20241042
三、项目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新乡分行一二楼营业厅、三至一十七楼公共区域、会议
室、我行后院地面、门前步行道、培训中心等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会议服务、三楼职工食
堂员工餐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干部职工每日三餐(包括法定假日、双休日在内的早餐、中
餐、晚餐)、接待及临时性用餐、政务工作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及食品安全等
2、标包划分:共分为 1 个标包。
3、中标人数量:1 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项目地点:新乡市境内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揽过已完成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合同原件)。
3、投标人需具备健全的业务团队,有专职人员负责对接我行所有项目需求。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
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
供相关承诺)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相关承诺)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1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招标
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如下资料:
1、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备注:上述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
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
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发售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8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审查资料复印件到河南省国家大学科
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领取招标文件。
6、售 价: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00-14:30 整(北京时间)。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30 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一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373-5196517
信函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中段 1 号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中段 1 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373-51960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 80 号 158 号楼
联系人:王鹏勇、宋丹丹
联系方式:0371-68850950
电子邮件:hnxdzxgs@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中段 1 号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0373-51960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 80 号 158 号楼
联 系 人: 王鹏勇、宋丹丹
电 话: 0371-68850950
电子邮件: hnxdz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