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赣建(城)奉新招字[2016]第047号奉交登字GC*******A 奉新县园区道路维修工程经奉发改发[2016]467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奉新县园区道路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奉新县工业园区;3、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翻修面积10754m2【其中:①园区二路(应星南大道-兴业路段)3737.1m2 ②宁波大道(十里乡路-园区二路段)2646.2m2③长乐大道(恒丰路-园区七路段)2975.5m2④园区三路(长乐路-汇贤路段)1395.2m2】、现浇C30商品混凝土厚30cm以及混凝土侧石1249m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4、本项目投资229.7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5、工期:60日历天;6、设一个标段。 二、报名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年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拟派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不得有在建工程。③按《宜检发预字【2015】1号》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需提交本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不提供查询结果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④)投标人在全国任何地方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处罚文件中明确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我县参照执行。无限制投标人资格期限的自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1年内不得在我县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中有明确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我县参照执行。无限制投标人资格期限的自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在我县参加投标,如有隐瞒一经查实视同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⑤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内容。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时间和方式: 1、时间: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止。 2、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自行下载。 四、本工程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单位是否能正式参加投标,具体以资格后审文件中的规定及条件为准。 招标单位: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39*****5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7*****975 监督机构:奉新县市政公用行业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16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维修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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