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相街道兴隆小区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下相街道兴隆小区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111*****248********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下相街道办事处的下相街道兴隆小区车棚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相街道兴隆小区车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下相街道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48.7496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备案后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待质保期(三年)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下相街道兴隆小区车棚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5;宿迁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张工0527-********。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锁,详情请查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下相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下相街道 |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软件园B27幢3楼 |
联系人:吴喆 | 联系人:王静 |
电 话:199*****060 | 电 话:198*****615 |
邮 编:****** | 邮 编:****** |
标签: 兴隆小区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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