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8: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开标室
预算金额 ¥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超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于彬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苏超 0431-********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S-******-027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LHS-******-027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有实力,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2.2招标编号:JLHS-******-027

2.3采购范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2.5服务地点: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其他资金100%。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招标控制价:******.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政府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营业执照副本。

4.1.2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3提供省级(含)以上政府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4.1.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4.1.5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

4.1.7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4.1.8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的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法人签字或盖章。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到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期限、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

联系人:于彬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苏超

电话:0431-********

邮箱:jlhszb@126.co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

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正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        

联系方式:于彬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            

联系方式:苏超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超

电 话:  0431-********

 

标签: 随案生成 电子卷宗 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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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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