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宣传服务委托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宣传服务委托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江高镇人民政府宣传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及时传播江高镇“百千万工程”、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服务资讯等相关工作动态,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认承接江高镇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具体内容:提供以江高镇传播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策划服务。日常深度挖掘江高镇发展特色、优势和潜力,宣传传播江高声音,多渠道多维度展现江高镇高质量发展成果和经验,弘扬正能量。
1.派驻1名项目编辑人员提供新闻采写、新闻宣传稿件审核把关等服务,实地采访、深入一线跟进江高镇“百千万工程”、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等方面宣传报道;
2.借助承接单位的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整合和渠道推广(年度内不限次数);
3.对外传播内容保持持续性输出,重要节点或节日提供年度内不少于6个宣传海报/图解、2个H5专题/短视频策划;
4.定制化设计具有江高镇特点的文章头尾部传播图,根据不同类型的文章开展风格化文章排版,提高宣传平台的辨识度;
5.定期提供宣传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规划及建议。
(二)项目资金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6.5万元,价格实行总包干。
(三)项目服务期限:一年(从合同签订日期起)。
二、公告时间
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方案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办理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府路1号。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020-********。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四、提交文件要求
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材料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报价清单;
(五)业绩证明材料。
五、项目承接人资格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服务机构异常名录。
(五)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纳税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承接项目。
六、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业绩、创新亮点、服务项目等进行选定。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标签: 宣传服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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