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Q-ZB(2016)-055(发布时间:2016-10-26)

1.招标条件
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2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4867万元。本次项目管理招标工作范围: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现场管理、后续领证手续等)、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包括概算咨询、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进度款控制、材料价格比选、工程结算初审、协助编制决算等)、招标代理服务(含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年10月27 日至20161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14 00 分至16 00 分将下列资料提交至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并购买招标文件:
以下(1)及(3)所提出的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3)附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3020 95640
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9.2条款。
注意: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 月17 1400分,地点为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
邮 编:315012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130*****369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