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具箱及配套产品”开发项目公开遴选合作伙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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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具箱及配套产品”开发项目公开遴选合作伙伴公告
一、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参选人此前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3. 已加入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委外企业名单库内。
4. 财务能力要求: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参选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2023年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且审计报告中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5.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报名。
6.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7. 其他要求: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因知识产权纠纷被起诉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二、合作目标:
本项目是开发一套融合智能技术的专业化工具箱及其管理系统,以满足轨道交通多个维修专业领域对于多样化、智能化工具管理需求。
三、合作成果预期
研发成果将包括智能化的工具箱及配套的移动小车及其管理系统,具备实时监测工具状态、缺失报警、定位及与地面管理系统的数据互联等功能。预期在申报过程中获得三项实用新型专利,以保护其创新设计和实用功能。此外,整个产品将通过权威机构的质量检测认证,确保其在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上达到行业标准。
四、合作内容
湖南联创公司基于智能工具箱及配套产品开发项目,对外寻求合作单位,合作内容主要包括:
1. 技术研发合作
湖南联创公司与合作单位将共同参与智能工具箱及配套产品的技术方案制定、研发计划书编制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技术开发的方向、时间和目标一致。
2. 产品研制与原型开发
合作单位将负责智能工具箱及配套产品的原型试制、现场安装调试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技术方案和安全性标准。
3. 知识产权合作
双方将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的申报工作,包括专利申请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确保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合作单位承诺,认可并遵守项目范围内取得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由联创公司所有。
4. 技术支持与培训
湖南联创公司将为合作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协助完成产品设计、原型试制和质量控制;同时,双方将互相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技能培训。
5. 风险与责任分担
在合作过程中,对于因合作开发技术引起的侵权责任,由提供技术方承担。
6. 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双方将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保护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非合作项目。
7. 合作期限
本合作意向期限为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期止,即从2024年至2027年。
8. 湖南联创公司初步设定拟开发功能应具有:
(1) 适配性:智能工具箱及系统应满足多种专业、多种工具的智能化,实现对轨道交通各领域的装备作业的需求兼容。
(2) 安全性:采用高强度、耐腐蚀、抗跌落的工程塑料材质,箱体结构采用抽屉式结构安放工具,内部工具托有检测传感器,实现对工具的取出、归位的状态进行监测。
(3) 可靠性:设计应考虑作业及运维的实用和方便,在保证功能完整的前提下,结构设计中应考虑工具箱及小车移动中的安全可靠性。
(4) 功能性:智能工具箱及系统本身设计考虑能独立使用外,后期也应规划接入铁路相应所需系统的可能性,并积极拓展可能所需的功能。
(5) 长期性:智能工具箱及系统作为专为铁路设计的设备维护保养与维护的专用工具管理系统,除了满足现有的政策、规定与需求外,为了因应未来长期的发展,故需留有相应的软件端口、硬件接口与系统,以供拓展与管理。
(6) 实时工具状态监测和智能报警系统:智能工具箱能实时监测工具箱内各类工具的状态(在箱内、取出、遗漏)等状态,并在作业结束时,判断箱内的工具是否归位,否则将发出报警信号。
(7) 智能化移动工具箱小车与数据互联:满足多专业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箱集中运输,到作业现场后再分专业分发工具箱,实现作业现场的集中管理。移动小车自带电子系统、电池与定位装置,每个小车需有唯一的ID身份码,能与工具箱和地面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互联。
五、技术工艺
合作单位应协助湖南联创公司制定相关技术文件、管理流程、现场管控等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现场需求制定修、管、用相关作业指导书,接受合作单位必要的技术培训。
六、评审组织及方式
智能工具箱及配套产品项目公开遴选合作单位采取综合评分的评审方式,对比评分标准,由评审小组对报名文件综合评分,将综合得分最高的报名合作单位确定为最终合作单位。
附:评分项目与评分标准
七、遴选方式
1.参选方式:参选人填写遴选报名表及遴选评分材料(见合作单位资格要求以及评分项目与评分标准)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同时,寄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参选资料至遴选人处。
2.参选人在填写资料时须注意填报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账号、手机号等真实信息,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遴选信息不能及时送达造成任何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加盖公章的参选资料扫描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下午17:30。
2. 递交方式:发送电子版文件到指定邮箱:*********@qq.com。加盖公章且密封好的纸质版参选资料寄送至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长沙市铁路一中西门旁联创公司二号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31-********。
3.现场评审:请参选人至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长沙市铁路一中西门旁联创公司二号楼101室参加现场评审,评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4: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九、参选保证金
1.参选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遴选有关的一切费用,并按遴选项目可研投资估算金额的2%,缴纳遴选保证金*****元。
2.参选人须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4:30之前将遴选保证金汇入遴选人指定帐户,并在汇款用途注明“智能工具箱及配套产品开发项目遴选保证金”字样。遴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银行帐户直接汇入遴选人指定帐户(公对公)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遴选人交纳将被视为不合格参选人)。
开户名: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
3.参选人在递交遴选文件时,应向遴选人出具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遴选人核对无误后,受理参选人的遴选文件。
4.参选人交纳的遴选保证金,除本遴选文件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遴选人于中选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参选人一次性退还遴选保证金(不计息),中选人的遴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参选人遴选或中选资格,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其遴选文件。
(2)参选人串通遴选。
(3)参选人以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遴选、中选。
(4)中选人未在遴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遴选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
(5)唯一参选人经遴选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
(6)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遴选文件的规定参加遴选评审会遴选(参加遴选评审会议的参选人代表以签到证明其出席)。
十、评审结果
1.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给出推荐意见。评审结果在铁路联创项目信息(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3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遴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遴选人有权在发出《中选通知书》之前对该项目作废处理,由此对参选人造成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所有遴选文件中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遴选人的要求为准。
2.严格遵守遴选人及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参选人须承认并服从遴选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3.参选人与遴选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参选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
附件:
XXX项目遴选报名表
参选单位名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我方已知晓遴选公告中的所有要求,自愿参加贵公司本次遴选项目的参选,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在参选过程中遵守遴选人的各项规定和遴选纪律,对违反遴选规定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盖章: 签名: 日期: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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