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山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山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决定书。
活动项目基本情况 | |
名称 |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No.SN5标段临时过河管涵 |
项目代码 | |
项目法人 (单位)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No.SN5标段项目经理部 |
活动地址 | 平陆运河航道5标段企石枢纽工程建设桩号K44+281-K44+381范围内,即旧州江灵山县陆屋镇杨屋村委杨屋村河段。 |
活动内容 | 本工程在平陆运河航道5标段企石枢纽工程建设桩号K44+281-K44+381范围内,即旧州江灵山县陆屋镇杨屋村委杨屋村河段。过河管涵起点经纬度108.********,22.********(GCJ-2坐标系),终点经纬度108.********,22.********(GCJ-2坐标系)。本工程作为企石枢纽工程开挖土石量的运输通道。过河涵管设计宽度8~10m,两侧放坡坡比1:1~1:1.5,全长约120m。原河道部分埋设水泥管保证泄水要求,河道宽约40m。埋设10排1.5m直径水泥管,每排管长14m。填筑顶面高程为31.0m、管底高程28.0m、原河道高程27.0~28.16m。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洪水。 临时过河管涵工程使用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拆除时间为2025年4月。 |
许可核定意见
一、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详见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No.SN5标段项目经理部编制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企石枢纽过河管涵施工方案》。
二、活动区域控制点坐标
临时过河管涵工程:中心坐标为东经108°56′14.92″,北纬22°19′23.32″
三、防洪要求
本工程钢栈桥施工工程建设防洪要求按广西云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已通过评审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枢纽工程施工No.SN5标段临时过河管涵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执行。
四、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治与补救措施按广西云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已通过评审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枢纽工程施工No.SN5标段临时过河管涵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执行。
五、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严格按照度汛预案的要求落实并执行相关措施。
2.及时清理施工废物。
3.严格按照已报批的建设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接受水利和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5.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交付使用。
6.本决定书有效期自核发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附件: 1.《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枢纽工程施工No.SN5标段临时过河管涵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
2.《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企石枢纽过河管涵施工方案》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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