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通风天窗招标公告
屋顶通风天窗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船九江工业有限公司高端船舶及海工装备配套产品产业化一期项目——0#联合厂房、4#联合厂房屋顶通风天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船九江工业有限公司。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RCFS-16314-15E
2.2项目名称:屋顶通风天窗
2.3招标范围: 中标方负责提供屋面采光通风装置包含①屋顶通风天窗;②屋顶通风天窗基础(支座)即装置与屋架联系梁及基础周围的泛水板;③设备内部布线;④外部电源;⑤遥控控制箱⑥驱动装置等内容的设计、制作、安装及调试、预验收、最终提交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尺寸、布置等详见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的0#联合厂房屋顶通风平面图(1379(1)-S-101a/NF-01C1);4#联合厂房屋顶通面图(1379(1)-S-4/NF-05)。
2.4安装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城西港区。
2.5供货周期:总周期2个月完成制作和安装(具体依据业主进度进行供货),其中合同签订后15日提供二次设计图纸(电子版)给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确认。
2.6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同类项目的设计、制造能力和生产经验及业绩,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新标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旧标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
3)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屋顶通风天窗供货(含制作安装)业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03日,每日09:00-17:00时,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价,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海运国际酒店四层C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船九江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79号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
邮 编: | 332000 | 邮 编: | 100861 |
联 系 人: | 盛洪波 | 联 系 人: | 黄翩翩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010-59518902 |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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