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

项目编号:620*****47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伊忠 199*****55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4 10:45 - 2024-11-07 10:45

采购单位: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在有效期限内。
(2)本次检测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不能大于总检测项目的10%,分包单位资质能力必须符合本次检测方案的要求。
八、资料要求
(1)检测单位资质证书;
(2)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分析人员、采样人员人员基本信息;
(3)检测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2024年5-9月)、
(4)近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描述:执法检测;检测:执法检测;采购需求: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张家界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市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张家界市中医医院7家企业。 四、监测要求 (一)第三方检测机构须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范及相关排放标准、各企业排污特点和排污许可证以及环评批复要求确定各企业监测布点、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相关情况详见(附表)。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的重点企业须同步开展比对监测。 (二)第三方监测机构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监测任务,并及时向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合法有效环境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次要参数要求:
1月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2024年张家界市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频次).xls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张家界市 永定区 南庄坪街道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 /
,张家界市,张家界

标签: 生态环境 执法监督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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