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涟水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秸秆能源化利用主体进行补助的公示

关于对涟水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秸秆能源化利用主体进行补助的公示

关于对涟水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秸秆能源化利用主体进行补助的公示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2〕105号、苏农计〔2022〕36号)和《关于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涟政复〔2023〕43号)文件精神,2023年,涟水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实施“涟水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项目总体分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三个部分实施,对实施主体按“先建后补”建设模式进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秸秆能源化利用光大生物能源(涟水) 有限公司购买设备预算总投入431.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02万元,自筹129.9万元,完成进口圆捆机2台、搂草机1台、拖拉机3台、旋转抓机履带式1台、秸秆皮带输送减速机1台、秸秆辊式拨料机8台、秸秆辊式拨料机减速机1台、秸秆单轴悬臂螺旋给料机4套、秸秆给料螺旋3件、秸秆进料管8件、草木灰搅拌机1台等33台(套)秸秆利用的购置。

2023年6月25日,光大生物能源(涟水) 有限公司33台(套)设备已全部购置到位,总投入431.732万元,实际付款279.3744万元,开票金额279.3744万元。2024年 6月29日,光大生物能源(涟水) 有限公司实施的涟水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能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专家组验收。

2024年10月14日,经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能源化利用主体-光大生物能源(涟水) 有限公司予以补助,补助方案为:购买设备实际已转账总金额的70%,即195.*****万元,剩余补助资金106.*****万元待该公司补足设备余款,即转账金额达到设备总资金的90%时再予以发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电话向涟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7-********(固话)、134*****175(手机)。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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