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1858场
11月6日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1858场
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竞价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858场)
受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杂质 | 水分 | 小碎米 | 矿物质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石碾 | 3仓 | 四川 | 2024年 | 籼米 | 二级 | 550 | ≦0.25 | ≦14.0 | ≦1.5 | ≦0.02 | 正常 | ≦1.0 | 100 | |
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石碾 | 4仓 | 四川 | 2024年 | 籼米 | 二级 | 450 | ≦0.25 | ≦14.0 | ≦1.5 | ≦0.02 | 正常 | ≦1.0 | 1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 质量要求:符合GB/T1354-2018二级籼米要求,加工精度:精碾;脂肪酸值20mgKOH/100g以内,否则拒收;碎米率≤20%(其中小碎米含量≤1.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水分≤14.0%;黄粒米≤1.0%;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冷粮包装入库;无虫粮。
2.食品卫生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017),黄曲霉毒素B1≤10ug/kg,污染物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17);重金属镉≤0.18mg/kg;省外大米无机砷≤0.2mg/kg,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17)。
3.包装要求:要求每个标的包装统一、品牌统一。净含量:25公斤/袋;大米的包装为单面透气塑料编织袋,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包装袋上注明的生产企业名称必须与竞得方名称一致)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袋附产品合格证。
4.入库费:起报价为全包入仓净粮价(包装物不计量、不计价),入库费用为30元/吨,由供货方支付。
5.生产日期:合同成交后的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为9个月。
6.数量认定: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入库抽包检斤时每袋净重25公斤)
7.验收方式:到库后购方单车初检(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包装完好性、抽查单包净重及常规质量指标),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验合格方可卸车,不符合要求的拒收,最终质量认定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为准。以上任何一项质量指标、食品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同时卖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粮食。
8、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帐户,本次采购入库完成后办理入库数量80%的货款结算,剩余20%货款由具有国家资质第三方检验机构抽样进行检验,在三周内出具检验报告,质检合格后结清余款。
9.交货期限:卖方于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入库。
10.其他要求:供货方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每车大米入库附企业该批次检验报告。供货方对运输车辆、工具、器具是否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安全负责,买方有权拒收卫生条件不达标车辆入库。
联系人:李满华,联系电话:139*****123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4年11月6日 15:3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标签: 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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