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00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阳县特困供养制度,激发社会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鲁民[2020]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社会化照护服务。服务对象限定为经宁阳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具体服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服务对象数据,具体服务对象数量和名单按照当月实际服务人员确定。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不在购买服务范围。现共有服务对象具有生活自理能力3858人,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人员数量每月调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 宗;预算金额:*******.0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
7.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7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宁阳县民政局
联系人:董主任
地 址:宁阳县海力大道民生园六楼
联系方式:0538-*******
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倩
电话:0538-*******
地址:宁阳县华宁嘉禾园小区南门大厅二楼
附件: 需求方案.pdf标签: 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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