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道体育路、中山街交叉口东南侧空地竞价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胜利街道体育路、中山街交叉口东南侧空地竞价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胜利街道体育路、中山街交叉口东南侧空地竞价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BB2024CQJ145)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资产:
体育路、中山街交叉口东南侧空地(公交车终点站旁)空地约980平方米(见附件1:设计方案)。起始价:11.76万元/年,租期5年(合同一年一签)。
一、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是依法设立且存继有效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自2020年以来需具有长度不低于50米的餐饮、美食街的经营业绩。
3、竞租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查询为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用服务,依次查询。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仅能将租赁的空地用于餐饮疏导区的经营。
2、承租人需按照附件1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施工,并承担设计费2万元。
3、合同期内,承租人与经营摊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次不得超过半年,租金收取每次不得超过半年,摊位押金不得超过2000元,所有租赁合同需在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报出租人备案。
4、承租人需负责空地西侧围墙蓝色铁皮围挡周围及围墙西侧路面的垃圾清理,后期用于停放非机动车,并负责管理。
5、承租人对场地进行设计及使用时,应与东侧洗车场地留有适当距离,不得影响它人场地的使用。
6、承租人需按照要求对经营场所设置必要的燃气、供水、排水、油烟净化设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运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饮食摊点备案,合理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确保经营场所及周边环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
7、承租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一年租金),并将首次租金、全部交易费(详见转让公告第十二条)支付到交易机构账户。
8、承租人开展经营管理时必须保证安全卫生、环保,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业态,不准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如违反相关规定,承租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出租人做好各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出租人为了相关工作需要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合同、暂停经营等措施。提前解除合同的,已缴纳的剩余租金如数退还给承租人;暂停经营的,按暂停天数将租期向后顺延,出租人采取的所有措施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三、资格审查方式
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向出租人提供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承租人在约定的合同签订期内,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证明材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业绩证明材料:餐饮、美食街的经营合同(如体现不出美食街的长度,可提供业主的书面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出租人核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
四、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00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五、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11月12日9:00 至2024年11月1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
六、竞价保证金:*****元,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
收款单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128*****210001*****085174
七、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八、咨询电话:0552-******* 戴工
看样电话:赵先生187*****813
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九、《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或者在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
十、《网络报价须知》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报价须知”。
十一、《网络竞价风险告知》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十二、《收费标准》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收费标准”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 日
胜利街道体育路、中山街交叉口东南侧空地竞价招租项目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 出租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胜利街道办事处
二、 交易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体育路、中山街交叉口东南侧空地(公交车终点站旁)空地约980平方米(见附件1:设计方案)。起始价:11.76万元/年,租期5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瑕疵告知:
1、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租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交易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出租标的以现状为准,公告中提供的面积为评估面积,交付使用时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年租金与面积不挂钩,不多退、不少补。
4、竞租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租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
承租条件:
1、承租人仅能将租赁的空地用于餐饮疏导区的经营。
2、承租人需按照附件1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施工,并承担设计费2万元。
3、合同期内,承租人与经营摊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次不得超过半年,租金收取每次不得超过半年,摊位押金不得超过2000元,所有租赁合同需在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报出租人备案。
4、承租人需负责空地西侧围墙蓝色铁皮围挡周围及围墙西侧路面的垃圾清理,后期用于停放非机动车,并负责管理。
5、承租人对场地进行设计及使用时,应与东侧洗车场地留有适当距离,不得影响它人场地的使用。
6、承租人需按照要求对经营场所设置必要的燃气、供水、排水、油烟净化设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运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饮食摊点备案,合理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确保经营场所及周边环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
7、承租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一年租金),并将首次租金、全部交易费(详见转让公告第十一条)支付到交易机构账户。
8、承租人开展经营管理时必须保证安全卫生、环保,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业态,不准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如违反相关规定,承租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出租人做好各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出租人为了相关工作需要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合同、暂停经营等措施。提前解除合同的,已缴纳的剩余租金如数退还给承租人;暂停经营的,按暂停天数将租期向后顺延,出租人采取的所有措施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竞价须知:
一、竞租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租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请勿使用自然人登录方式,参与竞价的法人单位请用CA登录。
二、报名资料
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租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租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元,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省市场主体库认证及报名登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两处账户应填写一致),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首次租金、全部交易费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承租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成交年租金一年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关于合同签订
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首次租金、全部交易费支付到交易机构账户(收到交易费后由交易机构开具交易费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租金由出租人开具收据。
2、合同期内承租人无重大违约事项,无欠费经营良好,且出租人同意与承租人续签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出租人将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前与承租人协商签订下一期租赁合同,下一期租金应在下一期租期开始前5日前交齐。
七、关于标的物的交付和收回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首次租金、全部交易费、履约保证金、设计费)后,出租人在5日内将标的按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返还该标的物,并保持场地的原始状态,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八、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标的物。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标的物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返还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承租人需自营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场地的经营权整体承包给第三方。承租人与摊位经营户发生纠纷的,出租人概不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标的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标的物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标的物被政府开发使用的;
(四)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标的物毁损、灭失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租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出租人或交易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租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联系电话:0552-*******。
2、出租人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人具有约束力。竞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人、交易机构不承担竞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出租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租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出租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交易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追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承租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
(4)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全部交易费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未按规定使用标的物的;
(4)因承租人使用造成土壤破坏的;
(5)承租人将承租标的物经营权整体承包给第三人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赁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的;
(7)未按承租条件要求与经营摊主签订租赁合同的或签订阴阳合同的或未按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的;
(8)承租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胜利街道办事处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胜利街道体育路、中山街交叉口东南侧空地竞价招租项目(BB2024CQJ145)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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