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折扣报价(%)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 | 备注 |
1 | 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95.00% | 0.5 | 1 | 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
资金总预算金额:76万元/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4年 11 月 4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beiweb/)下载: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3.2 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beiweb/)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澄清。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五个工作日)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才能被接收。
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9:30
(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见附表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五)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六)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一)采购人: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023-********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2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21-19
保证金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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