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通讯设备招标公告

防火通讯设备招标公告

汪清县林业局防火通讯设备询价采购公告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林业局防火通讯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301三、采购内容:防火通讯设备 1批(详见附件)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9.209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五、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供近三年的森林防火项目中标业绩,提供投标产品质量、性能证明材料,制造商授权书或经销协议、代理证明等文件。6、汪清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超短波数字通信网已建设完毕,投标单位所投标的设备必须能够在现有汪清县森林防火超短波数字通信网内直接使用,投标货物不应再做任何硬件、软件更改。7、数字对讲机、数字车载台、一体化基地台可在县、州、省三级数字超短波通信系统平台下使用。8、投标方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要求,证照齐全。开标时中继台、对讲机、车载台、手持罗盘必须带样品一件。9、供应商所投标产品的参数必须满足或高于此参数,不允许有负偏离。六、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中标方必须负责高山基站(中继台)的建设、安装、调试,对讲机、数字车载台必须负责专业写频调试及培训。所有设备必须保证在买方规定使用日期前全部能够正常使用。货物按期限到达汪清县林业局防火办,由汪清县林业局防火办和中标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中标方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买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80﹪,质量保证期三年结束后支付剩余20﹪,不计利息。七、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7日内交货,货物需运输到采购单位要求地点。(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八、售后服务:1、投标单位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现场排除故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2、高山基站、基地台、数字车载台、对讲机、手持罗盘从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1年包换,3年保修,质保期内可免费上门维修、维护。质保期过后,设备维修应仅收取成本费用。3、投标单位应确保设有备品备件库,库中应贮备足够的备品备件,如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如无法现场进行修复,则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质量保证期。九、质量保证:不低于36个月。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8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11月7日09:30—10:00。2、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10:00。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项目联系人:李存鑫联系电话:****-*******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帐 号:********138*****3399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清县林业局联系人:韩丽英联系电话:135*****738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讯设备 防火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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