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外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检验外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休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PJTHS-2024-10-031-2
项目名称:休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3年,以实际送检量为准。
最高限价:检验外送项目报价不超过采购人收费的30%,两癌项目TCT不超过13元,两癌病理不超过3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检验外送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项目不限于清单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三年,无特殊情况续签,如合同期内,全省两癌质控质量低于95%视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4日09点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9点00分(工作日时间)
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在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领取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海阳镇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 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体育场路9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59-*******
标签: 检验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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