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预防性采伐与销售

松木预防性采伐与销售

漳州市漳龙林业中心苗圃有限公司

预防性采伐与销售比选公告

为加强我司松木预防性采伐和销售管理,确保林木采伐任务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将马口工区13大班030、050、070、080、090小班,14大班090小班等6个小班采伐设计伐区位置图红线范围内的松木预防性采伐和销售及枯死松木处理向社会公开比选。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漳龙林业中心苗圃有限公司松木预防性采伐与销售;

2、采伐的地点、树种及范围:采伐地点位于马口工区013大班050、070、080小班;马口工区14大班090小班,总面积约287亩(具体以采伐证面积和伐区位置图红线范围为准,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比选人不进行多还少补;参选人需以各自自行踏查时测量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评估投标)内的松树(其他树木不允许采伐),经伐区规划设计调查,林木采伐审批,采伐手续齐全完整。采伐地点位于马口工区013大班030、050、090小班,总面积约245亩(具体以伐区位置图红线范围为准,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比选人不进行多还少补;参选人需以各自自行踏查时测量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评估投标)内的松树(其他树木不允许采伐),经伐区规划设计调查,林木采伐证待2025年1月份办理,待采伐手续齐全完整后再行采伐。合计总面积约532亩。

备注:具体四至以实地拨交界线为准,“标界号喷红漆”的林木为界外。

3、采伐销售期限及枯死松木处理办法:90日历天(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和采伐手续办理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松木采伐和集材的任务(把木材集在迹地外)和枯死松木除害处理任务(枯死松木除害处理要求: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采伐的枯死松木(含直径1cm以上的枝条)运输到官浔或长桥镇指定的木材加工厂进行除害处理,其他木材运输到官浔或长桥镇指定的木材加工厂进行定点加工。),迹地归还比选人整地,运材应在合同签订后105日历天内和采伐手续办理完成后75日历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运材期限顺延(应在签订中标合同时注明不可抗力因素),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100元。超期二十天时比选人无偿收回林木采伐销售权,即迹地内木材归比选人处置,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4、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在采伐销售期间内,有权对拨交采伐四至范围内的松树进行采伐、运输、销售,山场道路开设(但必须遵守比选人的木材生产销售管理办法)。

5、中标方在采伐销售期间内的采伐、运输、销售、道路开设与维修、管理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损坏周边的林木、作物、道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及出现安全事故、森林火灾等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若发现越界采伐,经查实分树种分别给予处罚:杉木、樟树1000元/株,杂木(桉树)800元/株,并视情节轻重按《森林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在采伐和销售期内(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采伐手续办理完成后60日历天内)比选人负责提供给中标方办理木材运输证、 木材检验等需要的相关手续材料,逾期的不予提供、中标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7、中标方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等有关规定,并负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全部责任,要求采伐工组给采伐工人均都要投保人身保险,木材运输车辆证件齐全并不能超载。

二、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比选(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信用承诺: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承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4、参选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比选办法:高价中选法。

四、最低限价:由比选人在开标时公布最低限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漳州市漳龙林业中心苗圃有限公司综合部报名;

3、现场踏查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报名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带领有意参加竞标者分别踏查标的现场,并签订踏查确认书,请有意参加竞标者主动与比选人联系);

六、递交比选申请书

1、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30-10:00;

2、比选地点:漳州市漳龙林业中心苗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开标;

3、比选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申请书份数:2份(一正、一副);

6、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自然人需加盖手印)。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投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七、比选公告

1、本次比选将在(https:///)上发布比选公告及比选人公示栏上公示,届时有意向参加本次比选的投标单位自行联系比选人领取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代理费为人民币3000.00元包干,待比选结束后,由比选人支付。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1月8日 10: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元);

3、比选人开户名称:漳州市漳龙林业中心苗圃有限公司

比选人开户行名称:漳浦县农行印钱支行;

开户行账号:136*****040******

4、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计取。

注: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余同)7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中标木材金额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比选单位签订《林木采伐包产包销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待采伐结束经比选人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由比选人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标方,若中标方在林木采伐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规定时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款。 中标人若在合同签订前无法交清木材款,比选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元)。

、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市漳龙林业中心苗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马口 邮编:******

联系电话:刘先生(156*****270)、戴先生(158*****0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邮编:******

电话: 0596-*******传真:/

联系人:小陈


标签: 销售 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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