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的宁都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的宁都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1: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 ||
预算金额 | ¥3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 6775 3381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先生 137 6775 33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温女士0797-******* |
项目概况
宁都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NDJT-C006
项目名称:宁都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宁都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主要工作内容:新建长221.85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展宽段道路红线宽度40.5米等。 | 控制价约为398.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备注:
(3)该工程量为暂定,结算按实际施工图纸验收工程量验收计算。 |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和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免费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方式: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免费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根据每月或每季度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并签字确定,按确认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0%;竣工验收并经财政评审(或县财政评审系统内第三方评审)出具审核报告后21日内支付到评审结算价97%,剩余3%,两年后无息结清;
特别提醒: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
联系方式:温先生 137 6775 3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联系方式:温女士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 137 6775 3381
招标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