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委托第三方询价公告
关于浦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委托第三方询价公告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关于浦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委托第三方询价公告
为全面完成省市要求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及整治任务,现计划推进浦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完成剩余排污口的规范化建设及配套对应的服务。根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的要求,建设内容主要有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点、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对应排口的跟踪评价整治服务等。现就浦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开展询价。
一、项目名称
《浦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开展对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2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以及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并配套对应的服务。主要包括(1)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含标准明渠建设、立牌、新建流量实时监控设施及视频监控设备各25套,运维三年;(2)水质自动监测设备7套(含pH、COD、氨氮、总磷等4项指标因子,并配套系统集成、辅助单元、采样器、双视频等),运维三年;(3)采样点与检查井规范建设11处,维护三年;(4)全县入河排污口数据托管服务3年;(5)全县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技术服务3年,含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与评估、排污口信息化台账动态更新技术服务及国、省控及小流域断面上游排污口污染专题分析报告服务等;(6)排污口分类整治技术服务2年,含排污口整治污染管控服务、排污口分类整治现场技术指导及整治销号技术服务等。
三、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询价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业绩1项、或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或者运维)相关工作业绩1项,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3)询价响应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一)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报送《询价响应函》,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江滨路81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陈家晖,联系电话:0599—*******)
附件:询价响应函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
标签: 入河排污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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