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公告
《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公告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街道拟召开《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一、听证目的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内容
关于《莲花街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活动意见与建议。
三、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下午3:00
四、听证地点
莲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福田区红荔路鲁班大厦1楼)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4日(周六、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六、报名地点
莲花街道办事处(福田区景田路6号)
七、申请资格
莲花街道辖区居民
八、申请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或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如委托他人申请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我街道将于2024年11月5日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ft.gov.cn/bmxx/qlhjdbsc/)公告听证申请情况。如申请人数超过9人,我街道将于11月6日下午3点在听证会举行地点组织申请人推选9名代表参加听证会。如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将于当日下午5点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9名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名单将于11月7日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十、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小惠,联系电话:0755—********。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3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