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煤炭工业局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枣庄市煤炭工业局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枣庄市煤炭工业局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枣庄市煤炭工业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枣庄市煤炭工业局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2016-SDLY-006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枣庄市煤炭工业局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分三个包,A包为煤矿执法设备及日常办公设备采购;B包为煤炭执法信息软件、平台建设;C包为OA系统移动平台建设。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成;质量标准:合格。预算控制价(人民币):A包20.5万元;B包30.5万元;C包6万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并具有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能够及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2、A包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B、C包供应商必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相应的软件开发能力,具有胜任本项目软件开发的专职人员队伍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软件环境;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3、为保证所采购设备的合法来源及保障后期的售后服务质量,供应商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开标时必须提供所供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可兼投不兼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6时。
2、地址:枣庄新城嘉汇大厦7楼A区,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⑤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
以上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13: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煤炭工业局联系地址:枣庄新城嘉汇大厦7楼A区
联系人:孔主任 电话:0632—*******
2、采购代理单位: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枣庄新城嘉汇大厦7楼A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6*****907 邮箱:luyangsws@163.com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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