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效办成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效办成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拓展涉河建设项目办理模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效办成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拓展涉河建设项目办理模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改革,提高服务质量。

二、总体要求

以实现高效办理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为目标,通过梳理申请材料、再造业务办理流程、建立工作专窗,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模式。

三、适用事项范围

在南宁市行政区划内,需要办理以下事项之一或以上,且所涉及的事项情形皆为市级审批权限的,可按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一次性向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申请办理所涉及事项的许可。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四、重点任务

(一)梳理申请材料。整合申请材料,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以项目法人为单位编制一份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应包含涉及情形相应内容,并符合原审批事项的有关技术要求。

(二)简化审批手续。审查技术报告采取“多评合一”的方式审查,不再单独审查或拆分审查。本机关只下达一份审批文件,审批文件针对相应情形分别给出审查意见。

(三)办理方式流程。市政务服务局综合项目科窗口707、708、709窗口为办事专窗。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通过线下办理。专窗接件后按照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掌握业务流程、办理方式,确保改革工作稳步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络、大厅咨询台、窗口海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让群众、企业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附件:1.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一次性告知

2.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业务流程



附件1

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一次性告知


一、“一件事”名称

“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

二、包含事项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三、适用范围

在南宁市行政区划内,需要办理以上事项之一或以上,且所涉及的事项情形皆为市级审批权限的,可按“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一次性向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申请办理所涉及事项的许可。

四、适用情形

涉及河道管理范围,需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项目。

五、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水利部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

六、许可条件

1.符合水法律法规、生态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2.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等规划要求。

3.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4.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5.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6.涉河建设项目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符合江河湖库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扫描刻录光碟1张。

1.建设单位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文件;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如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报批的初步设计报告及审查意见〕;

4.论证报告;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书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协议书或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

6.与有显著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该第三方的承诺函

八、办理窗口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7楼综合项目科707、708、709窗口,联系电话:0771-*******

九、承诺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需开展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附件2

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业务流程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表格名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发高效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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