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北京市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14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6日 18时00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10*****006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7号院中海馥园物业办公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

    资质(资格)要求

    1.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已完成网上登记。

    3.具备招标代理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在同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具有同类别(公维)招标业绩。

    4.代理机构需具备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包含招标、造价相关内容,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提供其他造价服务);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项目经验,熟悉国家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业务。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等行政处罚的,无资格参与。

    7.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和职责

    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根据我单位委托的具体事项,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并负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2、按照我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根据我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并在我单位确认后对外发出公告(邀请)。

    3、依法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组织资格预审评审,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等;

    4、在委托范围内依法抽取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

    5、组织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评审)活动。

    6、在委托范围内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7、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审所需资料。

    8、评标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报告送达我单位。

    9、在委托范围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向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协助处理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

    11、收取供应商投标(比选)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活动完成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12、接受我单位监督,维护我单位和依法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配合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如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4、接受我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5、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6、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我单位项目经办人联系并处理委托事宜。

    17、完成我单位交办的与招标代理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18、本次比选服务期限: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已完成网上登记。

    3.具备招标代理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在同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具有同类别(公维)招标业绩。

    4.代理机构需具备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包含招标、造价相关内容,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提供其他造价服务);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项目经验,熟悉国家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业务。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等行政处罚的,无资格参与。

    7.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l 营业执照;

    l 参选单位信用查询;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l 参选单位同类别招标代理业绩

    l 服务方案;

    l 参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提交的参选文件应包括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参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提交的参选文件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同时须加盖单位公章。

    参选书的文件封在同一包封内,用密封条(可以自行制作)在包封的开口处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章应清晰可辩。封皮上注明“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参选文件”。

    3.参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参选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提交的参选书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盖章的;

    (3)参选单位应按照格式要求对参选内容做出实质性回应,否则其参选不予考虑。

    四、比选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2024 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06日18时00分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采用线上领取方式:满足条件的参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申请人报名表”,并将《申请人报名表》、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发送后务必与我方联系人电话(134*****558)沟通确认,未确认我方将不发放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1日14时 00 分。

    2、递交方式:将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在截止时间前快递至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7号院中海馥园物业办公室(详细地址)。

    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7号院中海馥园物业办公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

    资质(资格)要求

    1.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已完成网上登记。

    3.具备招标代理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在同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具有同类别(公维)招标业绩。

    4.代理机构需具备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包含招标、造价相关内容,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提供其他造价服务);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项目经验,熟悉国家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业务。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等行政处罚的,无资格参与。

    7.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和职责

    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根据我单位委托的具体事项,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并负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2、按照我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根据我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并在我单位确认后对外发出公告(邀请)。

    3、依法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组织资格预审评审,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等;

    4、在委托范围内依法抽取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

    5、组织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评审)活动。

    6、在委托范围内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7、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审所需资料。

    8、评标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报告送达我单位。

    9、在委托范围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向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协助处理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

    11、收取供应商投标(比选)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活动完成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12、接受我单位监督,维护我单位和依法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配合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如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4、接受我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5、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6、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我单位项目经办人联系并处理委托事宜。

    17、完成我单位交办的与招标代理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18、本次比选服务期限: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已完成网上登记。

    3.具备招标代理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在同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具有同类别(公维)招标业绩。

    4.代理机构需具备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包含招标、造价相关内容,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提供其他造价服务);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项目经验,熟悉国家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业务。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等行政处罚的,无资格参与。

    7.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l 营业执照;

    l 参选单位信用查询;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l 参选单位同类别招标代理业绩

    l 服务方案;

    l 参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提交的参选文件应包括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参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提交的参选文件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同时须加盖单位公章。

    参选书的文件封在同一包封内,用密封条(可以自行制作)在包封的开口处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章应清晰可辩。封皮上注明“海淀区中海馥园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参选文件”。

    3.参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参选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提交的参选书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盖章的;

    (3)参选单位应按照格式要求对参选内容做出实质性回应,否则其参选不予考虑。

    四、比选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2024 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06日18时00分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采用线上领取方式:满足条件的参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申请人报名表”,并将《申请人报名表》、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发送后务必与我方联系人电话(134*****558)沟通确认,未确认我方将不发放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1日14时 00 分。

    2、递交方式:将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在截止时间前快递至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7号院中海馥园物业办公室(详细地址)。

    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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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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