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YTKX2024-B-05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具体详见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KX2024-B-053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5万元 最高限价:189.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三包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及第三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第2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及第三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及第三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及第三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第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1.本包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到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具体详见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方式:(1)线上领取。(2)添加微信获取,具体要求如下:①添加微信号yutongdaili备注:YTKX2024-B-053报名②供应商将填写完成后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上述微信。③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且供应商支付文件费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果园东路5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果园东路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10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东路57号 联系方式:131*****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1*****426 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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