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二中学生校服征订工作招标公告

宿州二中学生校服征订工作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培养和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提高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教体秘[2023]12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研究制定了《宿州二中关于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办法》,根据本实施办法拟对我校校服供货企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现就“宿州二中校服设计、制作”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宿州二中校服设计、制作服务 。
二、招标内容和数量
(一)招标内容
.春夏(秋)季各2件套:夏季短袖一件,长裤一件;春秋季运动服上衣1件,运动裤1件。
(二)招标数量2180套(具体数量以具体征订人数和订购合同为准)。
三、校服制作要求
1.学校校服管理(征订)小组对样品的面料、工艺、价格和服务等严格把关,校服总体款式、颜色原则上延续现有样式,也可在把握学校文化元素基础上,进行美化、创新设计。
2.所用材料不褪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燃料等各种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GB/T*****《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3.产品的售后服务期为供货结束后12个月,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4.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企业必须为服装生产厂商,具有生产经营服装(学生装、校服)字样的经营范围,具有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保证供货准时,服务快捷、品质可靠、调换准确及时,为特殊身材的学生来校量身定做。
5.必须提供投标人自产的实物样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校服黑名单的。
五、招标步骤。
(一)厂家报名
1.时间:
2024年11月6日-11月8日上午11:30
2.方式
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至学校。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89*****038
3.报名材料
投标单位需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认证书、投标人身份证;
④售后服务方案;
⑤供应商荣誉;
⑥产品检验报告;
⑦体系认证;
⑧供应商业绩(近三年已经合作学校的情况);
⑨校服设计方案(可以在相似度相近的基础上,进行优化)。
4.投标人须在招标当日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肆万元整,未中标者开标结束后原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二)召开评标会
学校研究同意采取校服选用小组投票方式确定供应商。由学校和家长代表(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共同组成校服选用小组评标。学校校服选用组织会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校服选用小组从中筛选出3家企业,再次比较投票产生一家。投标方准备校服样衣参加现场评比。
时间:2024年11月 (以通知为准)
地点: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每个投标厂家要带来所交材料原件,准备好相关服装(分男女,要求同款不同料或同料不同款)。报名厂家按抽签顺序展示介绍(可使用PPT),评标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投票确定中标厂家。
(三)公示中标厂家
本项目采取投票评标,现场公示票数。票数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四)手续办理
确定中标厂家后,公示时间5天内无异议的,宿州二中通知中标厂家,办理后续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中标厂家在宿州二中通知的期限内没有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厂家放弃自己的权利且违约,中标厂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实行“三包”,如尺寸不合适包换至合身。
2.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全免费上门包换或作退货处理。
3.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按此次招标方提出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对中标人的提供的货物任意抽取进行抽样检验;同时要求中标人无偿补齐因抽检而损坏的产品(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抽检货物检验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收货,最终中标人须附上结论为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采购人方最终收货并验收。
4、中标人交付产品规格和数量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予以调换和补货。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困难学生的校服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3.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严格履行交货时间,送达到位。
4.校服费用结算时间为全部交货且对有问题或不合适的衣服调换完毕后。
5.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在招标结束后5日内自行领回,如不领回,视为其放弃,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6.如果中标方(得票第一名)弃标,可顺延至价格接近的第二名。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宿州二中校服管理工作小组。

宿州二中

2024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校服征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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