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组织登记辅助和等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组织登记辅助和等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组织登记辅助和等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目录的通知》(呼财社〔2017〕1319号)等文件精神,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组织登记辅助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组织登记辅助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社会组织登记辅助和等级评估服务项目共确定1个承接机构,完成以下两项服务内容:
(一)社会组织登记辅助服务。以专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为重点,辅助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开展登记管理工作,围绕推进优化社会组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高效化、便民化、智能化水平。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开展服务:
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辅助、社会组织撤注销,完成登记数据录入,出具完整准确的年度注撤销公告(平均年度完成量为60家);
2.协助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初审,向市民政局出具初审报告,并建立台账(平均年度完成量为380家);
3.做好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等服务性工作,高质量的完成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4.辅助做好市本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核查工作,防范化解风险,定期监测动态,季度汇报核查情况报告(平均年度完成量为35家);
5.辅助做好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窗口数据整理、信息报送、政务系统操作、各项表单制作(平均年度完成量为120次);
6.辅助做好社会组织管理科数据报送、法人库系统录入和使用、全市社会组织信息统计和报送(平均年度完成量为404家);
7.辅助做好社会组织宣传工作,运营“呼伦贝尔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社会组织发展动态信息,公示有关信息(平均年度完成量为1200篇);
8.辅助做好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拟稿通知文件等工作(平均年度完成量为50余次);
(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负责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全过程实施,包括方案制作、通知申报、培训指导、整理初评、现场核实、组建评委会(复核委员会)、评审公告等环节。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要求:
1.每年至少市本级15家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2.等级评估实施内容和标准应符合民政部最新要求;
3.证书、等级牌应采用统一样式;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本年采购预算金额31万元,拟续期采购三年(含本年),合计预算金额93万元。如年度结项评估未达到预期效果,可不续签。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必要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市场监管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年度年检结果须达到“合格”。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3.服务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
五、投标文件的内容: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报价表;
(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四)有效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件;
(五)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六)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七)信用记录;
(八)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证明资料;
(九)内部管理制度。
六、投标、开标和中标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00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呼伦贝尔市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无法现场递交的可以扫描成PDF文件加密后发送至工作邮箱(hlbeshzz@163.com),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一律不接收。投标文件须五册(正本一册、副本四册),且单独A4纸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递交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14日上午9:30分。市民政局D461房间开标,请投标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三)评审结束后,在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三天。
(四)若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将中止此次采购活动,重新招标。
七、评标方式
(一)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供应商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八、采购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三)联系人:孙旭 电话:0470-*******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4日
标签: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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