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山乡年度取暖季电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东望山乡年度取暖季电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东望山乡2024-2027年度取暖季电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询价邀请函
河北龙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张家口市东望山乡人民政府 委托,现对东望山乡2024-2027年度取暖季电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东望山乡2024-2027年度取暖季电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元/年,共三年
项目编号:HBLC-2024-034
招标控制价:*****.00元/年,共三年
服务期限: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无需提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法:本次询价无需缴纳保证金
4、报价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4.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报价文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报价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申请及声明、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价报价表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文件须胶装并密封。
4.2报价应包括所有其本身参加本项目询价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3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地点、递交方式及封标内容
4.3.1报价文件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必须编制目录,每一页均须编制页号,中间不得多页少页;
4.3.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壹套)、副本(贰套)(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U盘(壹份),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3.3报价文件正本须按照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4.3.4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得涂改和增删,如确需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壹套)和副本(贰套)分别胶成册,同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格式见报价文件第三章 报价文件封面)密封袋封面(格式见报价文件第三章报价文件封面)粘贴在文件袋外,封贴处加盖公章。
5.1.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不予接收,且对询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5.2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5.3报价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13号新享事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829室开标室
5.2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河北龙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2.1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
5.2.2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
6.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6.1.时间:2024年11 月5日至2024年11 月7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13号新享事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829室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6.2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13号新享事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829室开标室
6.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7.评审与成交标准:
7.1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2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推荐评审价格最低的为预成交供应商。
7.3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张家口市东望山乡人民政府确定后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及时到河北龙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7.4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现行市场参照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8、签订合同
8.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本次项目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张家口市东望山乡人民政府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张家口市东望山乡人民政府采购活动。
9.所有报价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0.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东望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张家口市东望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陈培强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龙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13号新享事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829
联系方式:陈晓丽 188*****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丽
电 话:18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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