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向阳水库、孟耳水库、大坪水库、干塘水库、双井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向阳水库、孟耳水库、大坪水库、干塘水库、双井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2024年花溪区水务管理局组织完成了花溪区向阳水库、孟耳水库、大坪水库、干塘水库、双井水库5座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划定成果已通过技术审查。现将划界成果进行公示如下:

一、划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贵州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库大坝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的通知》(黔水运管函〔2024〕11号)、《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程》(DB52/T1450-2019)等法律法规、文件、规范,划定向阳水库、孟耳水库、大坪水库、干塘水库、双井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二、划界方法及划界成果

本次水库划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范,通过外业调查、无人机航测,结合内业计算分析形成最终成果。基本步骤为:踏勘调查→控制测量→地形图测量→确定库区管理范围线高程→划定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确定管理范围界桩、公告牌坐标→组织技术审查→形成最终划界成果。

(一)向阳水库

向阳水库属于小(2)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法:库区按照坝顶高程1392.20米划定,库区左岸按进坝公路边线划定,大坝下游按消力池边线外延10米(斜距)划定,左右坝肩按5米(斜距)划定,管理房离库区较远管理范围单独划定。水库保护范围划定方法为:库区按照坝顶高程径向外延1000米(斜距)划定,不足1000米的按照分水岭划定,管理房离库区较远保护范围单独划定,左右坝肩及坝脚按管理范围外延1米划定。

划界成果: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线长1.67公里,管理范围面积4.16公顷,划定水库保护范围线长4.57公里,保护范围面积119.26公顷(含水库管理范围)。共埋设界桩6个,公告牌1块。

(二)孟耳水库

孟耳水库属于小(2)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法:库区按照坝顶高程1540.10米划定,大坝下游按坡脚线外延10米(斜距)划定,左坝肩按征地范围15米划定,右坝肩按5米(斜距)划定,溢洪道按左右岸坡顶线外延5米划定,溢洪道末端划至云顶滑雪场背后公路,水库管理房及管理房正前方4.2米划入管理范围,右侧3.3米划入管理范围,左侧接水库管理范围,后方0.5米划入管理范围。水库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为:库区按照坝顶高程径向外延1000米(斜距)划定,不足1000米的按照分水岭划定,左右坝肩及坝脚按照管理范围外延1米划定。

划界成果: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线长1.62公里,管理范围面积4.56公顷,划定水库保护范围线长4.36公里,保护范围面积102.06公顷(含水库管理范围)。共埋设界桩7个,公告牌1块。

(三)大坪水库

大坪水库属于小(2)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法:库区按照设计洪水位1225.07米划定,大坝下游按坝脚消力池外延10米(斜距)划定,左坝肩进坝道路至水泥公路外沿划定,道路左右各按5米划定,右坝肩按5米(斜距)划定。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为:库区按照设计洪水位外延1000米(斜距)划定,不足1000米的按照分水岭划定,左右坝肩及坝脚处按照管理范围外延1米划定。

划界成果: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线长3.83公里,管理范围面积6.1公顷,划定水库保护范围线长7.81公里,保护范围面积285.03公顷(含水库管理范围)。共埋设界桩6个,公告牌1块。

(四)干塘水库

干塘水库属于小(2)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法:库区按照校核洪水位1239.47米划定,库区右岸按水库旁进坝公路外沿划定,左坝肩至库区左岸按进坝公路至桥头处划定,大坝下游按坡脚线外延10米(斜距)划定,左右坝肩按15米(斜距)划定,左岸坝肩处划至管理房,坝前进水渠合并至库区管理范围划定,坝后出水渠按渠坎顶线外延5米划定。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为:库区按照校核洪水位径向外延1000米(斜距)划定,不足1000米的按照分水岭划定,左右坝肩坝脚及出水渠按照管理范围外延1米距离划定。

划界成果: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线长3.26公里,管理范围面积15.14公顷,划定水库保护范围线长5.47公里,保护范围面积148.63公顷(含水库管理范围)。共埋设界桩6个,公告牌1块。

(五)双井水库

双井水库属于小(2)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法:库区按照坝顶高程1274.14米划定,库区左岸按溢洪道上方巡坝道路划定,巡坝道路高于坝顶高程处按道路外沿划定,大坝下游按坡脚处公路外沿划定并与坝脚管理房衔接,溢洪道左岸按10米(斜距)划定,右坝肩按15米(斜距)划定,左坝肩以溢洪道边线外延15米(斜距)划定,溢洪道右侧至公路边线划入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为:库区按照坝顶高程径向外延1000米(斜距)划定,不足1000米的按照分水岭划定,左右坝肩按照管理范围外延一米距离划定,坝脚及溢洪道右侧按公路外沿划定。

划界成果: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线长3.05公里,管理范围面积5.82公顷,划定水库保护范围线长5.68公里,保护范围面积123.07公顷(含水库管理范围)。共埋设界桩6个,公告牌1块。

三、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花溪区水务管理局反馈意见。如有需要,相关坐标点及划界成果图可向花溪区水务管理局申请查阅。

附件:1.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起讫点坐标、长度统计表.xlsx

2.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图.pdf

(联系人:范春,联系电话:0851-********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标签: 保护范围划定 水库工程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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