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乡农贸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南县农贸市场改造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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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农贸市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南县农贸市场改造项目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南招核〔202431建设单位 南县商务局,项目总投资为1233.35万元,资金来和落实情况上级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南县农贸市场改造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南县各乡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及改造城乡老旧农贸(集)市场,主要为中鱼口农贸市场、茅草街集贸市场、三仙湖农贸市场、华阁农贸市场、乌嘴农贸市场、浪拔湖农贸市场、明山头农贸市场、厂窖农贸市场、武圣宫农贸市场、八百弓农贸市场、麻河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计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令第80号及相关保修承诺执行。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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