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行档案寄存服务供应商召集公告

北京分行档案寄存服务供应商召集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档案寄存服务供应商召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15:11:02
北京国信创新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征集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档案寄存服务供应商召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我行拟对《档案寄存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召集供应商,档案寄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档案的装箱、送取、熏蒸、上架、存储、调阅、查阅、销毁、文档管理用品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召集。本次召集的供应商递交资料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有资格参与我司后续竞选。

一、资质要求

1、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内或在北京市具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000万元,具备相应的档案寄存服务的能力和条件,有满足条件的档案库房、专业的设施设备,以及熟悉档案管理业务,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

2、 供应商在北京市内档案存储库房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

3、 供应商提供具有有效的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项目经理具有档案业务类职业证书或培训证书。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7、 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

8、 报名供应商应符合宁波银行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的为银行业单位服务的5个实施案例,5个实施案例需为不同发包主体。

2、档案寄存服务需满足《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DA/T 67-2017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备档案存储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现场考察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代表有权对报名的供应商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审查供应商营业场所及档案库房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等)等文件的原件,营业场所及档案库房是否存在,办公环境的完备性,是否具备正常营业及档案库房正常运营的能力。如果被审查的企业实地环境及条件低于响应文件中的说明与承诺,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竞选的资格。

四、报名方式、起始时间及递交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咨询招标代理联系人,由联系人发放电子版后,编制响应文件,并在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或邮寄以下纸质资料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5层,联系人:闻司琦,联系电话:186*****819

(1)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有效的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2)实施案例证明材料: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的为银行业单位服务的5个实施案例,同一发包主体按一个业绩计算,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3;

(4)指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档案业务类职业证书或培训证书、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格式详见附件4;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详见附件5;

(6)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格式详见附件6。

(7)档案库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格式详见附件7

(8)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8

注:以上证件证书类及业绩证明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与提交

1、上报响应文件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排列,以非活页方式将上述材料装订,并标明页数。响应文件需要报送5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U盘一份。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上报响应文件应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档案袋正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3、U盘中电子文件须使用pdf格式,为正本带签章的扫描件。

4、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褪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5、召集文件给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应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要求格式如实填写,正本与副本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每一页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发布媒介

本次召集公告同时在宁波银行网站(https://cpms.nbcb.com.cn/cpms/ananymous/cms)及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信创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5层

联 系 人:闻司琦、张祯

联系电话:186*****8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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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服务供应商 档案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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