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五标段机械设备租赁第四次竞价采购招采公告

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五标段机械设备租赁第四次竞价采购招采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五标段

机械设备租赁第四次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五标段机械设备租赁第四次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五标段机械设备租赁第四次竞价采购

1.2项目编号:CG-********-*****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名称及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税率

单价(含税)

含税金额

备注

履带式强夯机(点夯+满夯)

/

5000

9%

12.10

*****.00

计件,单击夯击能为1500KN·m,分 3 遍夯实,第 1、2 遍为点夯,第 3 遍为满夯,夯击能为 800KN·m

履带式强夯机(满夯)

/

******

9%

3.30

******.00

计件,夯击能为 800KN·m

冲击碾压

/

*****

9%

1.60

******.00

计件

静力压桩

/

m

*****

9%

27.30

******.00

计件,桩径400mm,壁厚 65mm

合计

*******.00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价,本次竞价采购涉及金额与数量均为暂定,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5交货期: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将全部设备进场(以到施工现场为准)。

1.6交货地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五标段施工现场。

1.7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招标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招标人留存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投标人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1.7.1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计件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场地平整清理等。

(2)安全文明环水保防护绿色施工等完成本工序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3)包括工费、小型机具费小型材料费、机械费、电费(油料)等。

1.8履约担保

1.8.1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8.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金额10%;

1.8.3履约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五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寒亭支行

银行账号:370*****620*********

1.8.4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

1.8.5履约担保退还:招标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履约担保。

1.9付款方式:

1.9.1付款方式:货款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招标人暂不付款。项目交工前,支付上限为不高于结算总额的80%。在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投标人设备施工无质量问题,待设备施工的工程部位业主验收合格,并已支付招标人工程进度款后,招标人不计利息除招标人预留的5%发票风险保证金外的剩余15%返还投标人。所有货款(含各种保证金)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1.9.2付款时间: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后办理结算,网银支付,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招标人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投标人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招标人工程进度款时,招标人延期支付货款,投标人应予理解,并免除招标人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采购预算包含机械租赁、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费用(9%增值税),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4.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9%的票面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需与招标人协商。

5.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5.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5.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9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n/)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5.10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5.11近期内施工因质量问题、工期问题(配送问题)和投标人与第三方租赁关系(产品买卖关系)问题等存在法律诉讼官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2本次采购意向供应商需在报名前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配合采购方进行并通过资质审查。

5.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6.意向供应商报名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人审核(加盖公章):

6.1.1营业执照;

6.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n/)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6.1.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注:1.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将在竞价开始前统一进行审核。

6.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8日10时30分至2024年11月8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

7.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7.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7.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招标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央子街道海丰路2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3*****951

2024年11月4日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185*****6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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