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告宣传制作采购比选公告重新公告
2024年度广告宣传制作采购比选公告重新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2024年度广告宣传制作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5:37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778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肖工、183*****778 |
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2024年度广告宣传制作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2024年度广告宣传制作采购
项目编号:JSTD-2024-150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项目联系电话:183*****7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183*****778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人员消防意识,现采购1家供应商负责相关节假日宣传、日常消防宣传、制作相关宣传片及课件等工作,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2024年度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08室或按要求线上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TD-2024-150X
项目名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2024年度广告宣传制作采购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16.******万元/年
最高限价:16.******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投标时所报各品目单价也不得超过采购清单对应品目的最高限制单价(具体详见第四章),否则为无效投标。成交后根据实际发生量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人员消防意识,现采购1家供应商负责相关节假日宣传、日常消防宣传、制作相关宣传片及课件等工作,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对其的服务质量评价后可以续签(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合同附件),最多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三、获取纸质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将【(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正文须包含申请人名称(全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缴纳支付宝账户如下(请备注供应商名称+消防广告):137*****847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1日 9点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9点30 分
地点:在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05室
届时请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响应文件份数:一式4份(1份正本、3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或光盘形式递交,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肖工、183*****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83*****778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比选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广告宣传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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