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Y2024-1-34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0000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
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数量:1
项: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基木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出具合法
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需
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
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
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己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
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
标
应商参与。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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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后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2、文件售价:500.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账号:
861130107501815010036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督察内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巾高陵区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环城东路859号
联系人:朱明月
电话:029-869106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人:温虎、杭琨、刘金柯
电话:029-81206622-815
电子邮件:41601791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依源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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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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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