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2024-11-04 16:08:44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谈判文件操作,并于2024年11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编号:SJ-ZC-********-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A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A包:交通信号机运维)

1宗

交通信号机运维

45.5

B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机运维及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项目(B包: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

1宗

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

50.7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标段均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谈判文件操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行政监督单位: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芳 联系方式:0538-*******

2、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32号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芳

电  话:0538-*******


标签: 交通信号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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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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