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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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ZCX-2024-036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2024年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
联系人 | 郑女士 | 联系电话 | 135*****92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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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05 16: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7 16: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07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07 16: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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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采购项目001 | GSZCX-2024-036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为“灵台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采购项目”,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裕农农副产品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ZCX-2024-036
2.项目名称:灵台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汽车 | 厢式货车2.4L,手动两驱,汽油 | 1 | 辆 |
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7.交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为1 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16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7日11时5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调整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三家单位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16时59分00秒前提交报价。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3.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2.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整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叁份(PDF格式)装订成册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裕农农副产品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晓英
联系电话:181*****944
代理机构: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3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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