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原厂房租赁交易公告

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原厂房租赁交易公告

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原阿掖山大院大院厂房租赁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发布时间:2024-11-04 15:54:46原文链接地址

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原阿掖山大院大院厂房租赁

拍卖交易公告

受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4年11月13日10:30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对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原阿掖山大院大院厂房租赁实施拍卖网上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转让方(权利人):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的,有关要求详见以下标的清单。

项目

编号

NC********E********G

项目名称

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原阿掖山大院大院厂房租赁

备注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面积

(㎡)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起始价

(万元/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1

位于安东卫街道观海路西原阿掖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厂房一处

1

面积约 920平方米,厂房用途为海产品冷库业务,特殊行业需取得经营许可证。

2024年11月13日10:30

11.1万元/年

20

公告期: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2日

保证金截止:2024年11月12日17:00(以到账为准)

幅度:1万元

租期:10年

备案单位: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办事处

备案编号:/

资产编号:/

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

评估价:/

项目事项声明:

1.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竞得人)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竞买人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竞买人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3.标的信息:位于安东卫街道观海路西原阿掖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 920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厂房用途为海产品冷库业务,特殊行业需取得经营许可证。

4.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5.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①、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②、租赁期限为十年,所成交的租金中不包括水、电、物业、网络通讯、税费等,需买受人自费。且买受人需自行采购高1.75米,价格为340元/个的货架500个。合同期满后买受人所购置货架为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③、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期满后买受人自行装修改造的设施无破坏,购置货架无丢失,无损坏,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有损坏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根据损失扣除履约保证金。且租赁期限结束后三个标段的买受人投入设备(含所购置货架)及改造装修归南街社区所有。④、租赁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买受人根据用途自行装修或改造该厂房,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符合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须达到生态环境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装修或改造时,不得改变厂房的主体结构,买受人保证建筑主体、主要设备、设施等具备使用功能,并向甲方出具合格设备验收报告或由甲、乙双方协商验收,验收合格后买受人才能投入使用。在装修过程中,买受人必须保证楼房的主体结构及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安全性。如因买受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厂房结构及其他设施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买受人在装修改造完成后,负责使用过程的保养、维护、维修,应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买受人承担租赁期间的治安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并尽早作出应急预案。如导致安全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⑥、买受人租赁期间必须保证环保、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同时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对厂房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保证合法、安全的使用租赁物,承担租赁物的维保、维修责任(包括进、排水管道、消防等设施、设备),及时检查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⑦、租赁期间,买受人拥有完整合法、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干涉买受人的合法经营。安置大型广告牌等门头牌匾需按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设计要求,并经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买受人应爱护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产,不得随意改变厂房的主体结构及用途,如违反上述约定,视为买受人违约,并赔偿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实际损失或给予恢复。⑧、租赁期间,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及上级消防部门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乱拉乱扯电线,不得存贮易燃、易爆、违禁等危险物品,及时排查消防隐患并排除,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由买受人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⑨、租赁期间,对于买受人租赁使用部分,买受人应积极配合、接受上级各部门的管控和管理,支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如政府部门收取因使用租赁产生房产或土地等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⑩、租赁期间,未经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转让、互换、抵押该厂房。如遇政府拆除或统一征用,厂房等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产的补偿归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其他买受人添置的财产补偿归买受人所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有意者请在报名前自行咨询: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苏凯138*****391)。

7、其他事项:1、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如果转租需要向委托人递交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转租,且转租的租金必须一年一交,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该标的的租赁使用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2、在租赁期内,委托人应保证竞得人正常使用厂房,因本厂房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与竞得人无关;若因纠纷使竞得人不能正常使用而造成损失由委托人负责赔偿。3、在租赁期间,竞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厂房使用权,竞得人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且委托人有权留置竞得人的设备并要求竞得人赔偿委托人因此造成的损失。①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②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竞得人负担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物业、网络通讯、税费等;③破坏厂房原有承重结构及消防、安全设施等;④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转借或自行扩大经营面积的;⑤利用承租厂房进行违法活动的;⑥超出约定厂房用途经营的;⑦由于竞得人原因,致使该厂房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查封的。4、租期满后,如竞得人意向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如不再续租,竞得人租赁期间投入的设备归委托人所有,且不得索要任何补偿,相关细节合同中再行详细约定。。其他内容详见竞买协议。

8.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否

9.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当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在“交易大厅”处,点击“平台入口--农村三资”进入交易系统办理注册等相关工作。

3.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以标的为单位交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

4.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三、竞买流程

(一)竞价报名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交易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请查看本公告所附附件《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注: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名,务必按照交易公告及须知要求填报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交易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公告后附的提示下载《网上交易须知》。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名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账号:810*****142*******;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转账时需备注:“阿掖山大院厂房租赁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达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项目标的竞得人的保证金,收到项目转让方同意退付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价方式、幅度及竞价起始时间

竞价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正向竞价 □反向竞价)

□网络一次性报价(□正向竞价 □反向竞价)

标的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时30分到2024年11月13日10时45分。

限时竞价:2024年11月13日10时45分后为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120秒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120秒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120秒,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120秒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四、联系方式

1.转让方: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苏凯

联系电话:138*****3391

2. 监督单位: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丁明峰

联系电话:0633-*******

3. 交易服务机构: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198*****699

4. 技术咨询电话:0633-*******

附件:

相关附件-网上交易须知.docx

相关附件-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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